简析“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的基本特征

党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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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09: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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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37年8月1日成立的“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是日本侵略军在华北占领区最早扶植建立的傀儡组织之一。该伪组织遵照日军意旨,临时代行天津市府职权,在协助日军维持战争初期社会治安、镇压抗日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分析“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的基本特征,如人员构成上的复杂性,政治上的对日依附性,行政上的准政府性,活动内容的示范性,组织上的过渡性等,以期读者对该伪组织的反动本质有进一步地了解和认识。

[关键词]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特征

1937年7月底,日本侵略军攻陷天津后,为尽快确立殖民统治秩序,很快拉拢一批亲日派人物,迅即成立了一个过渡性伪组织——“天津市治安维持会”。该伪组织建立后,忠实秉承日本占领军意旨,在“维持当地治安”、贯彻日本殖民统治政策等方面曾发挥重要作用,并为嗣后建立天津、河北等伪政权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和组织基础。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伪组织,学术界对其建立后的活动情况有所描述,但对其主要政治特性,相关论著鲜少论及。笔者经过挖掘和分析相关史料,认为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具有人员构成上的复杂性、政治上的对日依附性、行政职能上的准政府性、活动内容上的示范性、组织上的过渡性等基本特征。了解这些基本特征,不仅对认识该伪组织的反动本质有所帮助,而且对揭露抗战初期日本“以华治华”的侵略策略也不无裨益。

一、人员构成上的复杂性

在战争初期扶植建立亲日的治安维持会,协助日军维持当地社会治安,是日本侵略当局早就计划好的政治谋略。早在1935年日军参谋本部制定的《昭和十一年度北支占领区统治计划书》中,在“统治要纲”项内就特别强调,当华北各地国民政府政权被打倒后,“政治机关的作用将一时中断”,所以,日军各部队“应尽可能迅速在各地临时设立治安维持会,负责维持治安,并切实指导其逐步完善,逐渐扩充为地方政权”。这说明,早在两年前,日本侵略军就把成立治安维持会作为其在战争初期统治华北占领区的重要策略手段,以便于日军利用该伪组织恢复占领区的治安,掠夺占领地的资源,减少向前进攻的日本侵略军的后顾之忧。

为贯彻上述谋略计划,驻天津的日本驻屯军参谋部和特务机关积极物色对象,网罗一批失意的旧军阀政客,成立了“三同会”、“中日密教研究会”等亲日组织,以便必要时为其所用,北洋旧官僚孙传芳、刘玉书、沈同午、王揖唐、王克敏、张弧、齐燮元、钮传善、温世珍、高凌蔚等均加入其间。这些亲日人物为了重新出人头地,不顾民族大义,积极与日方勾结,鼓吹“中日亲善”,随时准备为日方效力。

1937年7月下旬,在日军对平津发起全面攻击前夕,日本天津驻屯军特务机关头目茂川秀和即开始积极物色人选,筹划成立天津市伪组织事宜。7月25日,茂川秀和通过老牌亲日派张弧出面,召集高凌蔚、钮传善、刘玉书、沈同午、孙润宇等开会,茂川暗示,日军即将占领天津,“希望大家对中日之间的问题多做努力”,众人心领神会。27日,茂川又找高凌霨商量伪组织人事问题,高向茂川献计说:“天津是个大商埠,如果成立组织,除了前天的几个人,还应多邀请天津的各方面人士参加为好。”茂川采纳了高的意见。28日,茂川等大致确定了以高凌蔚为首的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委员人选。

8月1日,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宣告成立。该会发表宣言称:“此次天津忽启战端,以至战事推演,波及无辜市民。迨保安队四散,各机关人员亦放弃职务,陷津市于无政府状态。凌蔚等或分属乡人,或久居津土,不忍漠视,乃从市民之请,出而组织天津治安维持会,以期恢复秩序。”宣言虽然冠冕堂皇,声称要救助灾、难民,“俾津市人民速离痛苦之境”,但其协助日本占领军恢复治安秩序的主旨还是流露于字里行间。

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设委员长1人,委员10人,委员兼任维持会各部门负责人。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委员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以高凌霨、钮传善、刘玉书、沈同午等为代表的旧北洋政府官僚政客;二是以王竹林、方若、赵聘卿、邸玉堂等为代表的绅商势力,而以第一类人员为核心成员。据资料记载,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简历如下:

委员长高凌蔚,字泽畲,时年68岁,天津人。直系军阀曹锟的红人,曾任北洋政府国务总理、农商总长、税务督办等职。

委员兼长芦盐务管理局长王竹林,时年82岁,天津人,绅商。曾任北洋政府盐务督办等职,时任天津市商会会长。

委员兼高等法院院长方若,字药雨,时年69岁,浙江定海人。借助日本驻天津总领馆势力而发财的资本家。

委员王凤鸣,字晓岩,时年62岁,天津人,绅商。时任天津市银钱业公会会长。

委员兼社会局局长钮传善,字元泊,时年60岁,江西九江人。曾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等职。

委员兼总务局局长孙润宇,字子涵,时年57岁,江苏吴县人。曾任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长,后任天津市府秘书长。

委员赵德珍,字聘卿,时年57岁,天津人,绅商。时任天津市商会委员。

委员兼教育局局长沈同午,时年53岁,江苏常熟人。曾任直系军阀孙传芳的师长。

委员兼公安局局长刘玉书,时年52岁,四川遂宁人。曾任直系军阀孙传芳的参谋长。

委员兼财政局局长张志潋,字次迈,时年49岁,河北丰润人。曾任天津市财政局长。

委员邸玉堂,时年37岁,河北枣强人,绅商。时任天津市商会委员。

卫生局局长侯毓汶,字希民,江苏无锡人。北洋政府时期曾任医官。

秘书长刘绍琨,时年32岁,辽宁旅顺人。中国青年党天津市负责人、日本特务。

以上情况表明,在天津市治安维持会13名委员和部门负责人中,有7人曾在北洋政府任过高官,占总数的54%。这些北洋政客之所以招之即来,主要是想借与日本人合作之机,重新出山,恢复往日的权势和地位。而日本侵略者起用他们,一来是想利用他们原有的资望和影响,二来也暗含着对国民政府正统性的否定。二者互有需求,一拍即合。天津市商界人士5人,占总数的38.5%。至于绅商人士参加维持会,一是日本方面竭力拉拢他们借以提高维持会的影响力,二是与绅商求稳怕乱,希图通过与日本人合作来确保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至于一般职员,则尽可能从原天津市府旧工作人员中搜罗充任。譬如以孙润宇任局长的总务局,就把“恢复市府旧职员”作为重要的用人原则。该局额定人员80人,招募原市府职员达50多人,“竟占全额十分之七,其余不足人数,始物色相当人员补充”。在财政、警务、教育等系统中,原市府人员也录用不少。一般公务人员参与维持会工作,动机各异。除少部分人想乘机捞一把外,多数人恐怕是出于养家糊口的需要。公务员的薪资毕竟是他们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整饬战火兵燹造成的无政府状态,恢复基本的社会秩序,也是他们所期待的。

上述情况表明,在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的人员构成上,确实体现出某种复杂性。其上层人员多以北洋时期旧政客充任,辅以一定数量的商界人士。其下层工作人员则多以原天津市政府公务员充任之。他们的出身和社会地位不同,参与维持会活动的目的和所起的作用也迥然有别。以高凌蔚、钮传善、刘玉书等为代表的北洋政客是出于借日本人之力东山再起的企图参与活动的,他们在维持会中居于主导和核心位置,是日本侵略者主要倚重的傀儡。而下层工作人员多是因生活所迫而被裹挟其中,其主观并非忠实为日本侵略政策效劳。

二、政治上的对日依附性

政治上的严重对日依附性或日傀儡性,是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乃至抗战初期其他地方维持会的最本质特征。中国近代以来也曾出现过以“维持会”为名称的政治组织,如1922年在上海成立的“法统维持会”等,但此类“维持会”是某些团体或个人为宣传和维护自己的政治主张而组织的政治团体,不涉及与外国的关系。而抗战初期在天津、北平等地成立的维持会,则是日本侵略者为贯彻“以华治华”策略而一手炮制的汉奸傀儡组织。如前所述,不仅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的高层人员皆为日本特务机关收买的汉奸、亲日派,而且其一切活动和施政方针均须经过日军特务机关认可后方能实行,甚至维持会的多数会议亦得由日本特务机关长主持召开,主要议题由日本特务机关提出,施政情况要随时向日本特务机关汇报。除日本驻屯军特务机关长直接督导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外,日本驻屯军还向该维持会各部门派出大批顾问、辅佐官和工作人员,以加强对伪维持会的指导和监控。这些日本顾问、辅佐官以及参加到各机构工作的日籍人员,多是来自“满铁”的所谓“支那通”。日本特务机关通过这些日本顾问可以完全达到统辖治安维持会的目的。日本主子在幕后牵线操纵,维持会的奸伪们在前台表演,凸现出一幅活脱脱的傀儡相。伪天津治安维持会成市后的第二天,高凌蔚就率全体委员到日本驻电军司令官香月清司的官邸去“晋谒请训”,表露“忠心”。1937年12月,在伪天津市维持会即将结束之际,高凌蔚又特意撰文,对“指导赞助不遗余力”的日本驻屯军特务机关长长岭中佐及其继任者中野大佐、仪我大佐、大本中佐等深表谢忱,无耻地宣称:“本会获有微末成绩,市民得庆安居乐业者,皆出自诸公之所赐”,并肉麻地称颂为“开办”天津维持会而“奔走联络、缔造经营”的茂川少佐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尤有足多”。其摇尾乞怜、寡廉鲜耻的汉奸傀儡嘴脸跃然纸上。

三、行政职能上的准政府性

中国近代以来出现的各种“会”不胜枚举,但多数都属各种民间结社,与政府职能无涉。但抗战初期成立的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却非一般的非政府组织,而是具有准政府性质。该伪维持会的这一特性,从其组织建构、机构名称、会务职能、施政方针等方面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虽是过渡性的傀儡组织,但其组织机构却与政府机关几无二致。按照《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章程》规定,该会最初设总务、公安、社会、财政四局,总务局类似政府秘书处,掌管庶务、人事、文书、交际等事项;公安局掌管警察行政及司法事务,“以任治安维持”;社会局掌管救济、食粮对策、教育、卫生、宣传等事项;财政局掌管金融对策并关于财务事项。不久又增设教育局、工务局、长芦盐务管理局等机构。各局分设数科,分掌有关事项。还组织了金融调整委员会、物资调整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此外,还任命了电话局、电政监理处、新闻检查所、内河航运局、海上公安局、北运河河务局、商品检验局、天津市高等法院、天津县公署等一些机关的负责人。“为行政便利、事权统一起见”,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还把一些原有政府部门划归该会相应的局管辖,如将天津县公署及特别第一、二、三区公署和新闻事业管理所划归维持会总务局管辖;将天津县公安局水上分局、海上公安局划归维持会公安局管辖;将商品检验局、内河航运局、天津市第一图书馆划归维持会社会局管辖。从天津治安维持会的组织机构及其管辖事权的范围来看,该会俨然成了天津市临时政府机关,把原市府的人事任免、治安管理、司法行政、财政经济、社会救济、文教卫生、市政建设、新闻宣传等主要权限,均已囊括于掌中。

“治安维持会”,顾名思义,当以恢复社会秩序维持当地治安为首要任务。前述日本参谋本部制定的《北支占领区统治计划书》,也把“迅速确立统治区内的治安”作为治安维持会的主要职能。该《计划书》明确规定,当华北各地国民政府政权被日军打倒后,应迅即成立治安维持会,以填补当地的政治真空,担负起恢复当地治安的职责。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成立后,即根据日军旨意,开展了以“维持治安”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以协助日军尽快确立殖民统治秩序。伪天津市维持会对此也毫不讳言,在该维持会成立后发布的第一号通告即声称:事变爆发后,“竟陷津市于无政府状态”,“本会不忍坐视,急起组织维持会,即日成立,以应事变,代替市政府执行政务,维持治安,恢复秩序,安定人心”。并呼吁津市“故老、耆绅、政彦、淑贤,赐予指导,匡其不逮,俾本市政治臻于轨道”,还要求一般民众“共同戒慎,勿干咎戾,切切此布”。其取代市府当局发布政令的姿态极为明确。

为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伪维持会首先恢复了公安警务系统,并发出布告,要求原市公安系统科长以下职员限期“到原机关报到,听候任用”,“逾期不报即作为离职,拣员另补”翻㈣。此外还要求各区组织自卫团,“按户抽丁,以补警力之不足”,由此很快恢复了治安警力。为协助日军维持治安,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公安局发出布告,“严禁商民不得私藏枪支”,“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从重惩办”翻㈣,并多次与日本宪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收缴民间武器军火。此外,该会公安局还进行了“取缔不法人等”、“禁止非法集会结社”、“整理户籍”、“颁发学生身份证”、“协助防疫”、“办理冬防”等项工作。在维持治安工作中,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特别强调“注意防匪”、“查访反动”。该伪维持会公安局报告称:“本市租界林立,中外杂处,时有共党及反动分子潜图不轨,殊足妨害治安”,因此,“严饬各分局队属特别注意严查,随时密报,以资防范”。很明显,伪治安维持会是把镇压共产党和其他抗日组织的抗日活动作为其治安工作的重点的。为有力地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活动,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还颁布了《惩罚法规》,规定“有下列之行为者,应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1)以扰乱治安及秩序为目的,而散布虚伪之谣言及不稳定主义,或发行前列各项之印刷品等行为;(2)以前项为目的而集会结社之行为;(3)对于治安维持会组织侵害之行为;扰乱经济及金融之行为;(4)未经许可而输入军火之行为;(5)抢夺、威胁、放火之行为。”这里所谓“不稳定主义”,即指抗日主张或共产主义等等,该项反动法规之严酷令

人咋舌。该会还按照日军意旨成立“新闻检查所”,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和检查。凡有关抗日言论和宣传共产主义的文字,各新闻机关“均不得为其所利用”。并发出布告,警告各新闻媒体,如果“妄行登载”,造谣生事,该会“即当立予取缔”。经过严苛的新闻检查,抗日舆论被扼杀,新闻媒体上充斥着亲日、媚日言论,成为日伪的宣传工具。伪治安维持会认为,此举“于安定人心上有莫大之贡献”。

为了维系各机关部门运转,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在日军支持下很快接管了市财税系统,并颁布《安定金融办法》七条,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提款措施,试图稳定混乱的金融。此外,该维持会在抑制物价上涨,赈济和遣返难民,审定教科书,推行奴化教育等方面也做了相应的工作。这些工作的中心主旨仍在于稳定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

可以说,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成立后确曾临时代行了市府的一切行政功能,但它与此前的天津市政府和此后的伪天津特别市公署又有区别,毕竟不是正式的政府机构。所以我们认为,将其称为傀儡型的准政府组织是比较适当的。

四、活动内容的示范性

由于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是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最早成立的伪组织之一,在恢复秩序、确立治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为各地日伪当局所纷纷效法,推动了其他地方伪维持会的建立。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成立后,很快把黑手伸向周边各县,策动了静海、文安、霸县、固安、武清、大城、任丘、永清、东光、新镇、衡水、河间、交河、安次、沧县、南皮、盐山、庆云、景县、吴桥、新海等二十多县(设治局)维持会的成立,并委派了各县维持会“主席”,推行本县县政。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所实行的一些重要施政举措,如恢复警力、确立治安;安抚流亡、稳定秩序;控制金融、稳定物价;严控宣传媒介,遏制抗日舆论;督令学校复课,实施奴化教育等等,也为各地伪治安维持会及嗣后的伪政权所效法。如在稳定金融秩序方面,伪北京地方维持会就将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制定的《安定金融办法》七条全盘搬过来运用,而未自定其他办法。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策动并“指导”周边各县维持会的做法,也被北京地方维持会所仿效,推动了邻近县区及“河北省地方维持联合会”的成立。

五、组织上的过渡性

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是日军攻占天津后扶植建立的一个临时性地方傀儡组织,按照日本侵略当局的意图,它要随着侵华战争的进展逐步建立正式的伪政权,以有效贯彻其“以华治华”、“分而治之”的侵略策略。《昭和十一年度北支占领区统治计划书》即称,维持会成立后要指导其“逐步完善”,使其“逐渐扩充为地方政权”,说明日本侵略当局早已把维持会作为其建立正式傀儡政权的先期准备步骤,待创造必要的条件以后,再由维持会过渡到伪政权。日本侵略军侵占平津后,即把“树立华北新政权”作为其“最终目标”。从实际上看,抗战初期日本侵略军扶植建立的天津、北平等维持会,也确实为不久建立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伪北平、天津特别市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人事基础。以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为例,当1937年12月伪华北临时政府成立后,该会高层人员大多数都摇身一变,成为伪政权各部门高官。如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委员长高凌蔚,此后曾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伪天津特别市市长、伪河北省省长等职;刘玉书曾任伪北京特别市市长、教育局局长、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孙润宇、沈同午、张志澂等曾任伪河北省公署秘书长、警务厅长、财政厅长等职;侯毓汶曾任伪北京特别市卫生局局长等职;方若曾任伪天津特别市公署首席参事、代理市长等职。这些情况表明,抗战初期成立的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与数月后成立的天津、北平、河北等伪政权,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血缘关系”。伪天津特别市公署成立后,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所辖主要机构均为伪市公署全盘接收,一变而成为伪市公署的主要机构。

1937年12月14日,日本华北方面军一手策划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粉墨登场,存在4个半月的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宣告结束。伪天津市治安维持会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在日军还来不及建立正式伪政权的特定情况下,它在战争初期为协助日军恢复华北核心地区的社会治安、确立殖民统治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该伪组织所凸现出的上述基本特征,既有抗战初期华北各地伪维持会的某些共性,如对日依附性、过渡性等;也有该伪组织自身的某些特性,如活动上的示范性、行政上的准政府性等等。正如美国学者约翰·亨特·博伊尔所说,天津等地的治安维持会,“在华北还算是最近似政府的组织了,它们比后来的任何傀儡政府都更加彻底地受日本占领当局的控制。”

作者简介 郭贵儒,男,1948年生,河北抚宁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与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 王公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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