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的一桩公务纠纷

工作报告 |

时间:

2021-10-05 09: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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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21日,厦门大学教授涂序瑄致信国民政府教育部,控告台湾大学校长傅斯年“使用暴力妨害自由”、“指派职员抢走财物”。涂信义愤填膺,言之凿凿,列举了傅斯年的罪状数条。虽然傅斯年的“脾气”不好已是众所周知,但涂信中描绘的傅斯年,还是让人感到诧异与失望。涂信原件现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这件事鲜为人知。[1]

傅斯年人称“傅大炮”,性情刚烈。顾颉刚对傅的评价是“急躁”而“自信”,有“家长作风”。[2]顾与傅既是北京大学同学,又曾在中山大学共事,对傅斯年很了解,顾的评价是可靠的。以涂序瑄的教授身份,再考虑到傅斯年的性格作风,涂的控诉似乎不应该是无中生有、恶意诽谤。一个是厦大教授,一个是台大校长,二人的恩怨纠葛究竟怎样结成?教育部又将如何处理这桩不大不小的棘手事件?

1948年秋,涂序瑄由台大改就厦大之聘,涂氏此次工作变动,与傅斯年无关。因傅斯年1948年11月始由国民政府宣布为台大校长,赴台就任时已是1949年的1月底。据涂信陈述,事情乃由住房问题引起。涂序瑄改任厦大教职后,即赴厦门就任。本拟携眷属一同离台,惜因厦大教授住宅多被北京等地南来“避难”的教授们“借住”,“一时无法腾出”,涂的眷属只好仍然留居台大宿舍,即台北市温州街二十巷五号房屋内。

此房本为台大校产,据涂序瑄讲,他作为承租人,“所有应纳租金历经缴纳,有卷可查”。而且,“傅斯年氏自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接长台大,亦曾于卅八年一月十五日收取租金一期,是则傅氏亦自承认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涂氏信中继续说到,“讵傅氏忽别有用心,既于本年四月向台北市警察局诬控瑄强占台大房屋,欲加以刑事罪责,复于五月廿六日命令该校职员二十余人摩拳擦掌,声势汹汹,未经同意,冲入瑄宅,其后每夜均有四五人强留不走,故意高声嚷闹,直至深夜。瑄妻以一弱女子稍加劝止,反被辱骂一顿。堂堂最高学府,如此对待教授眷属,诚可谓尊师重道无以复加矣”。

对于被指“强占台大房屋”的说法,涂序瑄予以否认。他说,“现住房屋原向台大承租,何得诬为强占?”问题是,既然涂序瑄已从台大离职,其眷属又非台大职员,滞留不走虽有特殊原因,但是否符合有关的规章制度?涂序瑄的解释是,“台省通例,甲机关转职乙机关,向可续住半年。瑄自离职至本年五月,共约八九个月,只多住二三个月,何须如此横蛮无理?”

也就是说,即使遵照“台省通例”,涂氏眷属所承租的台大房屋,也已超期三个月。校方催还,本在情理之中。看来,涂所反感于傅的,主要还是催还的方式。台大校方的“横蛮无理”让涂序瑄非常不满。的确,职员二十余人摩拳擦掌、声势汹汹地冲入宅内,且每夜均有多人强留不走,故意高声嚷闹至深夜,而家中又是一介弱女子。这样的催逼方式,实在不近人情,有失厚道。

涂序瑄认为职员的所作所为,必受傅斯年指使——“第以台大职员此种无赖举动,原由傅氏授意,无非欲使瑄妻居处不安,早日搬家而已。”

事情开始僵化。6月4日,涂序瑄只好由厦门返台。6日,他到傅斯年处走访,要求傅“先将留住瑄宅之四五人撤走,然后以正当手续退还房屋”。

据涂序瑄云,“傅氏当即拒绝,且谓‘明日我还要多派人来’”。7日上午9时半,“果有台大职员魏应坰、董万山、杨如萍、周哲夫等卅余人,声言奉命接收房屋。手携凶器,打破瑄宅大门玻璃,扭开门锁,一拥而入。旋将宅内衣物、被盖、家具、书籍、皮箱等等,以卡车抢走,不知去向”。而这一切发生之时,涂序瑄本人并不在房内。“瑄妻虽曾在宅,然已先被暴徒二人以手枪胁迫离宅。声言如敢违抗,即用枪打死。”

直到涂序瑄向教育部写控告信的6月21日,整整两个星期内,涂氏夫妇只得“避居在外,不敢返宅”。前此“避难来台”的“同居亲戚”,“亦各外出”。“所有财物均被抢走一空,至今十余日杳无踪影,不知去向。”由这封控告信可知,住在房屋内的并非涂妻一人,尚有来台“避难”的亲戚们。

虽然有时性情急躁,但傅斯年的心肠和口碑,其实一直甚佳。他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及台湾大学任内所作的贡献,更是有口皆碑,至今让人感佩追念。傅斯年身居要职,而且乐于助人。这方面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很多。不过,因为他是一个太直率、太强势的人,在他那儿,虽是善意地帮助他人,但他的出发点事实上并不能完全被对方所了解和认可,甚至会觉得他的帮助更像一种带着“家长作风”的管束和控制。而且他“占理不让人”,以致很多人批评他“跋扈”。

涂序瑄的信,至少提醒我们不要忽略了另外的事实:顾颉刚既然说傅斯年“急躁”而“自信”,有“家长作风”,当傅斯年以鞠躬尽瘁之劳绩猝死于台大任上,同人及后人的追忆,几乎全是感念和崇敬,他生平中那些颇有些“反面”、“负面”的事例,通常易为正面的声音所淹没。涂的信,是否有可能为我们打开解读傅斯年的别一缝隙?

涂序瑄怒斥傅斯年:“傅氏身为大学校长,竟如此无法无天,行同土匪。诚可为中国教育界痛哭!”涂氏不只抗议傅斯年指派职员逼迫其搬家,更对傅斯年利用校长职位结党营私的做法表示愤慨,“又查台大房屋向来够住,近因傅氏滥聘教职员以安插其私人,致有学生七、八人、教授二十余人之学系。大学非行政机关,竟设有专员多人,因而教职员住宿发生问题,自不惜以非法手段求其解决矣”。

涂信声明,“傅氏种种行为实已构成重大刑事犯罪”,他已向法院依法起诉,“并分呈监察院、闽台区行署,请予迅速纠举”,同时吁请台湾警备司令部“缉捕人犯,追还失物”。法院、监察院及警备司令部是否对涂的控诉有所回应?是否对傅斯年有所提醒和劝勉?暂未看到这方面的资料。已公开出版的傅斯年文集、资料,均不曾提及受涂序瑄控告一事。

那么教育部的意见如何呢?涂序瑄给教育部的信,是寄给时任部长杭立武的。涂氏在信末希望教育部,“不畏强暴,立将傅氏撤职,另拣贤能继任,以重师道,而肃法纪”。据信封背面邮戳,涂信1949年6月28日由台北寄出,7月5日到广州,6日送达教育部,7日分转高等教育司处理。四天后,11日,教育部拟出处理意见:

会高等司查来文所述系属司法管辖范围,姑无论刑事、民事,要均非本部主管。既已向法院起诉,本部似可不予置理。本件拟存查。[3]

处理意见下有彭耀崑、王伯琦、洪为溥等六人签名。按照教育部公文处理程序,涂序瑄的信应先由高等教育司拟出处理意见,再将意见呈报教育部秘书室;然后送交分管领导(如专员、参事),最后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签字。在处理意见上签名的洪为溥即为秘书室秘书,彭耀崑为教育部专员,王伯琦为参事。部长杭立武的批示仅一个字:“存”。

显然,教育部不愿惹这个麻烦,以“要均非本部主管”为由,搪塞过去。

不论官方是否参与处理,涂序瑄事件的来龙去脉都值得我们认真梳理。如下三个问题尤需搞清楚:

一、傅斯年是否曾于1949年1月15日收取涂序瑄的房屋租金,并承认涂氏与台大的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台大反映涂序瑄强占房屋,是否如涂氏所云,属于“诬控”?

二、台大职员先后两次冲击涂宅,是否确为傅斯年所授意?如果是,那么台大职员魏应坰、董万山、杨如萍、周哲夫等30余人第二次冲击涂宅时,手携凶器、打破玻璃、扭开门锁、拖走涂家财物的过激行为,傅斯年是否知情并认可?

三、“傅氏滥聘教职员以安插其私人”,是否确有其事?敦促涂序瑄搬迁是否与此有关?

以上三点,不独关乎傅斯年个人名节,更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1940年代知识分子在学术与生存、理想与现实之间进退无着的困顿与尴尬。

先说第一点。傅斯年就任台大校长并“到校接印视事”,是在1949年1月20日,[4]因此1月15日收取涂序瑄房屋租金的,应是台大总务处,决不可能是傅斯年本人。涂序瑄自己承认,“瑄自离职至本年五月,共约八九个月,只多住二三个月”,可知最迟到3月份,涂氏眷属就应迁出。但台大方面显然已对涂氏有所体谅,事实上已经遵照“台省通例”允许涂氏“续住”了半年有余。否则,台大方面也不会直到4月份才向台北警方投诉。故校方指责涂氏“强占”,并非没有道理。

第二点。清理台大校产确是傅斯年上任伊始着力操办的一件大事。为了查勘及清理台大校产,校方组织成立了“校产清理委员会”,5月5日的《台湾大学校刊》上公布了这个委员会的“组织规则”,明确该委员会的职能是调查、登记学校所有资产,清查校产主权,拟订纠纷处理办法等。[5]同年12月1日,傅斯年在致郑通和、余又荪、赵国华三位的信中说:

今年多半年内,清理教员住宅,总务处诸先生大费心力,弟实感佩之至。以后我们还要按计划进行,务求其十分成功。

教员住处一问题之外,便是学生的住处及其生活上相关之房子。今年以三位先生及诸同人之力,大有成就。[6]

以上三人中,郑通和、余又荪两位均为傅斯年上任后新聘人员。郑任台大文学院教授并兼任台大训导长,余又荪原为国立中央研究院总办务长,被傅斯年“借聘”为台大总务长。余与傅在同一天赴台大上任,郑稍后到校。二人显系傅斯年的“左膀右臂”。赵国华除任工学院教授外,还与余又荪一同兼任台大“经费稽核委员会”的成员。

涂序瑄租住的房屋,便属于该“校产清理委员会”的处置对象。因此,说涂宅两受冲击乃经傅斯年所授意,亦无不可——毕竟一切校务均在他的领导下进行,但具体执行任务的应是台大总务处,经办人为郑、余、赵等三位。即使傅斯年确曾有所“授意”,也只能是在总体上泛而言之。要清理的房产很多,不会仅仅针对涂序瑄一人而单独“授意”。至于魏应坰、董万山、杨如萍、周哲夫等30余人第二次冲击涂宅时的暴力行径,傅斯年固然负有间接的领导责任,但毕竟不能视为其本人的直接过错。

5月26日,负责校产清理的职员第一次到涂家交涉,结果并不理想,致使局面升级,以致“每夜均有四五人强留不走,故意高声嚷闹”。涂序瑄返台面见傅斯年,要求先将这些“强留不走”的人撤走,再以正当手续退房。据涂信所云,傅“当即拒绝”,并且表示“明日我还要多派人来”——傅斯年是否确有此言,如果说过,前后语境又是什么?人们通常知道,把一句话从完整的语境中剥离出来,意思往往发生重大变化。仅凭涂序瑄的“一面之辞”,实在难以有所判断。但无论如何,魏应坰、董万山、杨如萍、周哲夫等人的行径,确实过于出格。傅斯年不能摆脱干系,即便这干系依然不过是间接的干系。

关于第三点。据涂信反映,“台大房屋向来够住”,由于“傅氏滥聘教职员以安插其私人”,教职员的住宿才“发生问题”。情况是否属实?傅斯年的得意门生王叔岷说得很明白:

傅先生任台大校长不到两年,将史语所学术有成就同仁及教育界避乱来台之优秀人才,延揽到台大教书或任职,更奠定发展台大坚实的基础,……[7]

另一处也谈到:

一九四九年初,傅先生邀李济之、董作宾、劳干(贞一)诸先生及岷,分别在台湾大学文学院考古系、历史系、中文系教书,与史语所合聘。屈万里(翼鹏)先生暂任总务处文书主任,后亦转至中文系执教。[8]

显然,房屋问题不只困扰着身为台大校长的傅斯年,也困扰着身为史语所所长的傅斯年。前面王叔岷提到的诸位,均属台大与史语所“合聘”,住宿问题却是由台大解决的。如董作宾、王叔岷等均是。董是史语所研究员,1949年1月随史语所迁台后,被傅斯年聘为台大文学院教授。“初来时暂居于台大医学院教室,后迁于青田街台大宿舍,……”[9]可知董作宾前后两处居所,均由台大解决。王叔岷也谈到,“一九四九年初,史语所几位先生和我举家自杨梅镇迁住台北,在台大教书”。“岷初移居徐州街,后转住温州街五十二巷八号。”[10]涂序瑄所住台大房屋为温州街二十巷五号,与王叔岷后来转入的居所,在同一条街上。

当然,傅斯年在聘用教职员问题上其实考虑得相当慎重周密,其动机也非如涂序瑄所猜度的那样狭隘。而且,台大与史语所合聘的诸位,本可以随史语所居住杨梅镇,只是为了教学方便才移居台北,并非没有居处。何况,聘请教员、解决住宿本属校长权责范围。在傅斯年看来,之所以大量聘用史语所同人来台大任教,主要考虑的还是其学术成绩,当然也不排除个人的情感因素在内。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聘任史语所同人到台大任教,表面看来是在“安插其私人”,实际上确是在为台大延揽人才。入台大执教的那批学者,如李济、董作宾、劳干、王叔岷、屈万里等,当时就已成就不俗,日后更有突出的表现。

傅斯年自有他个人的治校理念。傅斯年初长台大,不仅涂序瑄看不惯,很多人也看不惯。关于傅斯年就任台大校长初期的校内外情形,王叔岷说:

(台大)学生到处贴标语,打倒学阀傅斯年。一日,台大体育场集合千多人,高呼打倒傅斯年!

……

傅先生初长台大,台湾不安定,校外校内很多人都在冷眼旁观,看你怎么办。那时沈刚伯先生任文学院长,台静农先生任中文系主任。傅先生是实事求是的,根据迫切需要,因为学生人数大增,首先增建临时教室及宿舍,聘请优良教师,补充图书馆仪器。[11]

傅斯年是迎难而上的。当校内外传言他将辞职离台时,有台大同事和同学向他问讯,他特地在《台湾大学校刊》上发表了一则声明,其中谈到:

半年多,校外攻击斯年者,实不无人,彼等深以不能以台大为其殖民地为憾。然彼等原不知大学为何物,故如遂其志,实陷本校于崩溃。鉴于一年来同事同学对斯年之好意,值此困难之时,决不辞职,决不迁就,决倍加努力,为学校之进步而奋斗。[12]

稍前几年傅斯年短期代理北大校政,所表现出的也是这种“不走、不溃、不悔”的“三不主义”精神。既有人“打倒”、“攻击”,又有同事同学示以“好意”,傅斯年一生经常处于这样的浪尖潮头之上,属于“争议性”人物。这或许正是傅斯年的领导魄力和个人魅力所在。

据王叔岷讲,由于傅斯年处事“有担当”,“有魄力”,所以“有些人批评他跋扈”。王叔岷的意见是,傅斯年“表面上看来是跋扈,可是,傅先生的跋扈是为公,不是为私;是为人,不是为己。他舍己为人,不怕别人批评,这点要弄清楚。”[13]倘仔细翻阅傅斯年留下的各类文字,不论是学术文章、论政篇什,还是书信、函电、工作报告,确可见出其忧国之真心,悯人之热肠。虽然自言“其实我也并无领袖才,许多毛病,自己知道”,但依然义无反顾,不惜“公私交弊”,诚所谓“一人怀千古之忧,一身忧国家之难”。[14]

如此回护傅斯年,似乎对涂序瑄显得有些不公。相比声名显赫、呼风唤雨、进退裕如的傅斯年,涂序瑄的尴尬和苦衷,更需要体谅。到厦大任教,校方连住处也不能提供;对岸的台大又强行撵着走人。堂堂大学教授,说到底也还是一介小民。厦大不设法,台大不照顾,教育部不过问。无家可归,伸诉无门。其时其地,涂序瑄处境之凄凉,心境之惨淡,远非今天的我们所能体味和想象。

要不是一年后台大发生的一桩盗窃案,傅、涂之间的这桩“公案”,恐怕也只能到此为止。我们既无法为傅斯年开脱,也不太可能确知涂信所言究竟有多大的真实度。历史的谜团因为一桩偶然侦破的案件,而变得相对清晰起来。

1950年6月24日,台大因有五令报纸失窃而查核仓库,连带查出杨如萍、周哲夫合谋盗窃教育部暂存于台大的大批仪器、药品一案。涂序瑄一年前的控告信中,曾记有入室砸抢的为首四个人的名字,其中就有这合谋盗窃的两位。涂信中提到的还有另外两位,一位是魏应坰,一位是董万山。魏的身份暂不清楚,董万山是总务处保管组主任,也是“校产清理委员会”的12名委员之一。

盗窃案对傅斯年的精神打击颇大。他专门为此案在《台湾大学校刊》上刊登长篇报告,缕述案件之详情经过。据傅斯年在报告中陈述,除杨如萍、周哲夫外,校内还有吴竟辉参与窃案。杨如萍的职务是台大总务处保管组股长,周哲夫则是台大驻卫警察队长,吴竟辉是台大校警。窃案又涉及大量校外人员。傅斯年写道:

此事校内主要犯人,皆由学校侦出,押送刑警总队,校外之嫌疑人及与杨如萍友好之人,少数由学校报告,大多数由刑警总队侦出,闻前后共捕传26人。……

连日侦出甚多线索,甚多关系,包括某机关雇用之张某(杨周赃物最大窝主),若干所谓官长,所谓绅士及公务员及台北著名流氓头,一齐活动。看来此项大规模之盗窃,与地下钱庄不正常之特种酒家及招致妓女之旅馆多有关系。总之,皆是流氓组织也。[15]

杨如萍、周哲夫身为台大总务、警卫部门主要负责人,既担任保护台大校产及师生财物安全之使命,又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地大肆盗窃学校贵重财物,执法犯法,其素质、境界显然不能算及格。

由这样一群人带头行使“清理校产”的职责,难保不有出格行为发生。涂序瑄说自家衣物、被盖、家具、书籍、皮箱等等被这些人以卡车抢走,不知去向,考虑到后来杨如萍、周哲夫等人的犯罪行动,涂氏所反映的,当是实情。

今天看来,即便傅斯年主观上有希望涂序瑄尽快迁离的意愿,即便傅斯年确曾指令职员前往涂宅催促,但傅对6月7日以后涂宅所受到的暴力冲击,及财物被抢掠一空等具体情形,很可能并不知晓。否则以他的性格和行事准则,当不会对杨、周等人的做法表示认同,更不会姑息容忍。我们实在不能看轻了傅斯年这一代知识分子,在行事做人方面的原则和底线。

涂序瑄误会杨、周等人的抢掠行径必受傅斯年指使,这恐怕冤枉了傅斯年。而主管部门的不调查、不过问、不作为,又使涂、傅之间本应存有的进一步沟通与协调机会,彻底断送。稍后不久,1950年12月20日,傅斯年溘然辞世。傅、涂二人间的纠纷,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1][3]教育部档案。全宗号:五;案卷号:2663。

[2]《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42册,第367页。耿云志主编,黄山书社,1994。

[4]《台湾大学校刊》第24期,1949年2月20日。收入《傅斯年全集》第五卷,第230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5]《台湾大学校刊》第29期,1949年5月5日。收入《傅斯年全集》第五卷,第245页。

[6]《台湾大学校刊》第47期,1949年12月5日。收入《傅斯年全集》第七卷,第364页。

[7][8][10][11][13]王叔岷:《慕庐忆往》,第71、72、74、82、84、86页。华正书局1993年12月初版。

[9]钟柏生:《董作宾学术述略》。《新学术之路》(上)第283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年10月印行。

[12]《台湾大学校刊》第55期,1950年1月30日。收入《傅斯年全集》第七卷,第377页。

[14]1942年2月6日傅斯年致信胡适云,“近日又读《庄子》,竭力自己为自己想开,何必一人怀千古之忧,一身忧国家之难,读来读去,似乎有些进步,但此窍还是半通不通的。古人有以天下为己任之说,一个人如此想,多半是夸大狂,我向不以此言为然,但自己不自觉之间,常在多管闲事,真把别人的事弄成自己的事,此比有意识者更坏事,以其更真也。我本心不满于政治社会,又看不出好路线之故,而思进入学问,偏又不能忘此生民,于是在此门里门外跑去跑来,至于咆哮,出也出不远,进也住不久,此其所以一事无成也。”见《傅斯年全集》第七卷,第235页。

[15]《台湾大学校刊》第79期,1950年7月31日。收入《傅斯年全集》第五卷,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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