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国前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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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10-27 09: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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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史是中国高等教育史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史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有关方面至今仍无系统专著问世,散见的许多史料亦有待收集整理。追溯历史的源本也许更多是历史学家的范畴,但是历史和现实却有着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联系。今天我们要研究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要解决它的现实问题,预测它的未来目标,也必须追本索源,从历史中寻找参考和借鉴。本文为此毛举细故,以为民族史、文化史的更广泛研究提供一些佐证资料,亦愿为中国民族教育史和中国高等教育史的填空补白添上一笔。

一、中国民族高等教育的启蒙

现代意义的学校教育是从中国近代史才开始产生的,但在中国古代史后期,民族高等教育就出现了萌芽。

在回族地区的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中,共有三个学习阶段,第一、二阶段相当于普通中小学,第三阶段相当于普通高校,这一阶段需学习四至六年,开设宗教法学、《古兰经》注释、波斯文《古兰经》注解、阿拉伯语修辞学及语法、教义学等高深课程。经过这一阶段学习后,毕业者便可成为寺院的高级阿訇。在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中,则有专门的显宗学院和密宗学院,学院的修业年限短则十几年,长则二十年。有的分十三级,有的分十五级。显宗学院开设因明学、般若学、中观学、俱舍学和律学等,其中包括音学、语言文字学、工艺学,医药学,逻辑学等“五大明”和修辞学、辞藻学、韵律学、戏剧学、星相学等“五小明”等。学僧毕业成绩优秀可申请“格西”学位。另外还有医宗学院,该学院分三个学级,主修藏医学名著《四部医典》及其他一些著名的医药著作。其内容包括生理病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疾病防治学、药物学等等。该院的最高学位为“曼仁巴”,相当于现代的医学硕士,获此学位将成为藏医药学者或藏医师。此外还有专攻藏族天文、历算学的时轮学院,最高学位“仔仁巴”,亦相当于现代的硕士。这些经堂和寺院教育培养了一批高僧和学者,留下了不少历史、佛学典籍;传授了一些自然和文化科学知识,保留了部分传统的科学文化,搜集、贮藏、整理、刊印了不少文化典籍,也丰富和发展了藏语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学校都以宗教教义、典籍为主要教学内容,有关的医学、天文、艺术亦被蒙上宗教的外衣,制约了人们对科学文化的认识、利用。

清朝后期,中国社会的经济和文化都出现了急剧的变革。随着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渗透,科举制度也受到了很大冲击,近代学校教育的萌芽应运而生。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为了培养少数民族上层人才,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由学部咨宪政编查馆批准,创办了第一,所民族高等学校一满蒙高等学堂,并颁布了第一个民族高等教育的法令——《满蒙文高等学堂章程》,该《章程》第一次对民族高等学校的学科层次和设置、学制、课程以及招生、学籍、教师管理等问题提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虽未完善规范,但却起到了首开先河的作用。

第三,学科层次与学科设置。学堂设满蒙文和藏文两个学科,各学科又分成两个层次三个科别,即预科和正科,别科。预科学两年,正科学三年。预科生毕业合格才能升入正科。别科与正科一样,亦三年毕业。

第一,招生指标。预科,正科各为120名,不分满汉一律考试录取。别科录取80名。

第二,录取标准。正科需中文通顺,粗通满文或蒙文,年龄在25岁以内。别科的录取对象是举生和职官,年龄在35岁以内,精通中文,满蒙文较为熟练。

第四,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各科课程均以满、蒙、藏语文为主课,辅以中文、历史、地理等普通课及财政、政法、测绘等科目,课程及课时安排如下:

预科

第一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语文12、中文4、法学通论2、历史、地理3、算术4、几何2、理化2、博物2、图画2、体操2.合计36课时。

第二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语文12、理财原论2、中文4、历史、地理3、代数3、三角3、理化2、博物2、图画2、体操2,合计36课时。

馬术随意科每周3课时。

正科

第一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藏)文10、蒙藏语8、中文3、满蒙(藏卫)地理3、满蒙(藏卫)近史3、用器画法2、测量学2、大清律例2、体操2.合计36课时。

第二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藏)文10、蒙(藏)语7.中文3、财政学2、理财政策2、统计学1、制图法2.测量法2、行政法2、宪法2、体操2.合计36课时。

第三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藏)文10、蒙(藏)语7、中文2、理财政策2、殖民政策3、制图法2、实测2、刑法2、国际法3、体操2.合计36课时。

满蒙正科东文、俄文随意科每周3课时,藏文正科加英文同上

别科

第一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藏)文10、蒙(藏)语6、中文3、历史2、地理2、算术4、法学通论2、理财原论2、大清律例2、体操2.合计36课时。

第二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藏)文10、蒙(藏)语6、中文3、历史3、地理2.国际法2、理财政策3、宪法2、刑法2、体操2.合计36课时。

第三学年:[每周课时]人伦道德1.满蒙(藏)文10、蒙(藏)语6、中文3、满蒙(藏)地理2、满蒙(藏)近史2、财政学3、殖民政策3、统计学1.行政法3、体操2.合计36课时。

第五,学籍管理。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奏定学堂章程管理通则》及有关约束学生章程的一切规则。学生入学后不能中途无故退学,违者按月罚银10元。有特殊原因经监督(学堂最高长官)许可者除外;学生无故缺课一个月以上者、成绩屡列下等而不能学完毕业者、违反学堂规定屡教不改者、身有重病及沾染嗜好者均必须立即除名。除因病者外,除名学生亦被罚款,与中途无故退学者相同对待。

第六,毕业分配。各科学生经考试合格毕业,均发给文凭,正科毕业者给予奖励。各衙门补充人员或各学堂聘用教员,均优先录用本学堂毕业生。毕业生亦可继续升入大学堂(相当于大学本科)深造。

第七,学堂管理。学堂总管为监督,教学管理设有教务长、蒙、满、藏语文教员,各类学科教员及俄、英、东文教员等,行政管理设有总务长、文案官、收支官、杂务官、斋务长、监学官、检察官等。

第八,特设附学。凡中学毕业,年龄在20岁以内,略识满蒙藏文字、中文通顺、口音清利者均可录入附学。所学课程、待遇与正额学生一样。其中品学兼优者,如正额学生适有空缺名额,亦可补为正额学生,以资鼓励。(参见《大清教育新法令》第6册第六编132-137页,商务印书馆出版)

满蒙文高等学堂的设置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它是近代中国教育史,上出现的第一所专门的少数民族高等学校,它的创办填补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空白,也改变了民族地区依靠宗教教育培养上层人才的状况。它既吸收近代学校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又注重民族地区的实际,体现了民族教育的特色,通过它开始培养出一批具有近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民族人才。

其次,《满蒙文高等学堂章程》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关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政府法令。尽管清政府的办学宗旨是:“为造就满蒙文通才,以保国粹而裨要政。”但是,它所规定的有关招生分配、教学管理的一系列方法和制度,已为民族高等教育的基本形式勾划出一副框架,对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不足的是,这种学堂仅仅是官学,为培养少数上层人士服务,不可能惠及百姓;其教学内容以民族语文为主,近代文化科学知识尚未受到十分重视,招生对象多限于满、蒙、藏三个民族学生,学堂亦办在京师,未能普及和向民族地区发展。它就象一颗刚刚出现的小星,在茫茫夜空中闪烁它微弱的荧光。

二、近代民族高等教育的形成

1911年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统治中国2000多年封建统治,科举制度也寿终正寝。北京政府將理藩院改为蒙藏院,管理有关民族事务,民族高等教育亦归该院负责,教育部则负责教学管理及考核。

1913年,教育部整饬八旗高等学堂,取消“八旗”二字,保留该校,扩大招生,允许汉、满、蒙古、回、藏等民族的学生入学。同年,在北平开办专科性质的蒙藏学校,并制定了《蒙藏学校章程》。《章程》作出了有关规定:

办学目的:以提高西北蒙、藏、青海人民的学识文化为宗旨。

招生对象:以西北蒙、藏、青海民族等边远地区的学生为主,名额分配为内外蒙古占10/20.西藏占3/20.青海及邻近回族地区占2/20,其余5/20招收汉藏学生。

学制:先设预备科,该科按教育部规定的中学校章程,学制为四年,然后开办专门科,同时附设补习专科,毕业为三年。各科每学年均为三个学期。

课程:预备科开设的课程有汉文、汉语、蒙文、藏文、修身、中国地理历史、外国地理历史、算术、代数、几何、三角、博物、生理卫生、物理、化学、图画、体操、乐歌、手工、法制经济等。

补习专科开设课程有汉文、法学通论、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中国历史地理、外国历史地理、统计学、外交史、外交政策、经济政策政治学、财政学、交通政策、殖民政策、簿记学等。

经费:办学费用由蒙藏局列入预算,财政部按期发给。蒙、藏、青海学生入学时,由当地盟长、将军、都统及各办事长官护送来京,路费由本旗酌量补助。学费、食宿费均由政府备办。(见《中华教育法令》)第91一92页)

从上述几方面看,该校比之满蒙高等学堂又有了新的发展。第一,该校第一次提出了“提高增进蒙、藏、青海人民文化素质”的办学宗旨,通过定向、定额招生的办法,为边远落后的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第二,强调了实用性。要求民族学生在预备科时就学好汉语文,打好基础,补习专科不再开设民族语文课,侧重学习法律、经济、统计,外交、财政等实用知识,以便学以致用。第三突出民族性,采取特殊措施。学校行政事务由蒙藏事务局管理,教学业务由教育部负责,既注意了民族教育的特点,又保证了教育质量。另外,考虑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落后的问题,为新生设立预备科,使他们通过补习达到进入专科学习的基本要求。考虑到民族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对蒙、藏、青等地的各族学生免收学费、食宿费、给予特殊的照顾。虽然该校的教学和管理还处于初创阶段,但它的基本摆脱了古代封建官学的模式,开始形成具有近代教育性质的民族高等教育特色。它所实行的高校预备科、双语文教学、定向招生分配、民族学生特殊照顾等办法,在当时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民族高等教育发展起到了承先启后的作用,我们现行的教育教学制度也无不与之有着同条共贯、继承发展的关系。

1930年抗日战争爆发,内地高等学校纷纷迁移云南、四川、广西等地,给民族地区带来了大量的信息、大批的人才和先进的文化教育制度,为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全国高等教育发展受挫的情况下,民族地区的高校却纷纷建立,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个发展的小高潮。主要表现在:

(一)边疆民族地区开始创办高等学校。1928年广西大学成立,1931年正式开始招生。此后随着华北、华东大批院校南迁至桂,一时人才荟萃,广西大学扩建,下设农学院、医学院、文学院、师范学院、理工学院、法商学院,专业教学水平大大提高。1932年在藏、回等民族聚居的甘肃成立甘肃省立甘肃学院(由甘肃大学改名),设有文史、法律、银行会计等系和医学、农学、政治、人事管理等专修科,1935年在维吾尔等民族聚居的新疆创建了省立新疆学院,设立法律、经济等系和税务专修科。中国共产党人和爱国民主人士先后到该院任教,大大推动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另外,在藏族聚居的西藏也开办了藏文大学(紫老扎)。

(二)国民党政府为了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维护国家稳定统一,也更为重视对少数民族高级人才的培养。1930年,教育部设置蒙藏教育司,负责蒙藏教育及其他边疆教育事项,并先后在民族地区建立了一些国立民族高等学校。1939年建立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校址在今四川凉山州),同年将省立广西大学改为国立广西大学。1941年建立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同年将边疆学校(专科学校)收归教育部直属,更名为国立边疆学校,并在原有边政专科、卫体教育专科、畜牧专科、兽医专科的基础上,又增设师范科文科组(两年)、专修科文理组(五年制)。1944年将省立甘肃学院改为国立甘肃学院。

(三)开始注重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师资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1947年教育部将康定师范学校升格为康定师范专科学校,先后开办了两年制国文科、史地科、数学科和五年制数理科、文史科。在国立西北师范学院、贵阳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等院校安排计划,招收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族学生。新疆省政府专门委托西北师范学校为新疆举办五年制师范专科,定向培养中等学校的师资。甘肃学院亦开办了教育行政人员培训班。教育部也举办了一些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短期讲习班和训练班。1940年,教育部与中央政治学校合办了边疆教育干部训练班,主要招收中专学校毕业生,对他们进行三个期的培训和半年的实习后,即分配到边疆各省教育师资讲习班,招收教育、数学、物理、化学、音乐、体育以及医护、森林、毛纺织、畜牧、兽医等专业,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和现任边疆教育高级职务的官员,学习一个月,结业后亦分配到边疆各省工作。

为了办好这些学校,为民族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国民党政府和教育部也采取了一些特殊措施和辦法。1929年,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蒙藏之决议案",正式把少数民族教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在此决议案中详细规定了边疆民族学校的设置、管理、经费来源及学生待遇。教育部颁布了“蒙藏学生待遇条例”和“蒙藏学生就学北平(北京大学)、中央两大学办法”,在这些学校附设了蒙藏民族班。另外还颁文规定:边远民族地区的青年报考专科及专科以上学校,可以从宽录取,其旅费及在校费用由中央主管部门酌量予以补助;可根据边疆民族地区的需要,在,适当的地点的专科以上学校设置相应的科系,以培养当地的专门人才。服务边疆的教师,应给予从优待遇和生活工作保障;课程要有地方和民族特色,还应增设地方自治、农村经济及合作、实用技艺、边地语文(民族语文)、卫生医药等,教材亦应包括内地与边疆的地理关系、帝国主义侵略蒙藏历史及事实、各族人民与国民革命等内容,并将边疆民族地区的传统故事整理改编列入课文。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边疆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某些方面至今仍有可借鉴之处。

整体上看,边疆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在旧中国尚处于萌芽阶段,办学规模小,专业学科少,教学质量低,学校也不正规、不稳定。据1948年统计,国家边疆学校师专科在校生为331人,国立康定师范专科学校在校生185人,1949年新疆学院在校生300余人,可见规模较小,基础薄弱。鉴于当时的政治腐败,人民困苦,受教育程度低,能进入高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也是凤毛麟角。加之国民党政府虽对发展边疆少数民族教育制定了若千政策和措施,但真正实行的极,少,有的则半途而废或名不符实。1950年统计,民族地区高等学校仅为6所,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等省区都是空白,可见在民国时期边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

(三)解放区及大后方的民族高等教育。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民族危难关头,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批中共党员和爱国民主人士先后进入新疆学院,林基路(中共党员)、杜重远、郭春(中共党员)等先后担任院长和教务长,他们锐意改革,推行“教用合一”的教育方针,邀请了沈雁冰、张仲实、史枚等著名作家学者到校执教讲学,并组织学生走向社会,接近群众,去宣传、动员各族人民共同抗日,同时开设了《新哲学》、《政治经济学》等新课程,对青年着重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和抗日爱国教育,使新疆学院一时成为“第二抗大”,不少青年学生在这里接受了革命思想的熏陶,走上了革命道路,如维吾尔族巴索夫后来就成为了新疆三区革命的领导人之一。

为了培养各少数民族革命干部,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抗日统一战线,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了第一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革命千部的新型高等学校——延安民族学院,根据学员的文化程度,学院分别设立了研究班、普通班和文化班等多种层次,也有按学生的民族成分单独编制的回族班、蒙古族班等民族班,课程安排上,文化班主要开设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政治常识和读报等;普通班低年级开设中国革命问题、政治基础理论、时事政策、汉语文、民族语文、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等;普通班高级班与研究班相同,开设马列主义、中国革命问题和时事政策,政治经济学、历史科学、民族问题等,相当于普通高校本科。学院设置了民族研究室,包含蒙古族、回族、西南各民族等研究组,结合教学、对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等开展研究。学院的学制初定为三期,每期2年,6年毕业。后来根据实际需要,亦有提前毕业分配工作的。

学院开办时,院长由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高岗兼任,副院长高克林,教育处长乌兰夫,1943年,刘春接任院长,全院共设教育处、研究部、总务处,干部和教师多来自陕北公学和毛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当时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来自甘肃、宁夏、青海的回族同胞,来自四川贵州的藏族、苗族、彝族同胞,来自哲里木、伊克昭、乌兰察布、土默特、察哈尔等盟的蒙古族同胞,还有部分来自周围各县的汉族学生。全院师生员工约300多人。

延安民族学院前后办了8年,培养了数百名少数民族革命千部,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延边全境获得解放。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延边地区的朝鲜族高等教育也开始建立发展。为了实现当时提出的“支援解放战争,进行土地改革,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权建设”中心任务,大力培养急需的革命千部和各类人才,延边地区先后建立了吉东军政大学、东北军政大学东满分校,吉林省立民主学院等,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各校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革命军队和战争问题、社会发展史、政治常识、新民主主义、新人生观、国际问题和土地问题等,吉林省立民主学院还设置了行政系、财政系、工业系、教育系等,开展分科专业教学。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提出解放区的教育要转为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临时培训转向正规化教育的新任务,延边地区先后成立了延边高级师范学校和延边大学,1949年3月,延边大学正式成立,下辖师范学院和医学院,另设立了农林、兽医两个专科,全校教师112名,学生557名。

大后方及解放区举办的各类少数民族高等学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引导下,根据革命形式发展的需要,大胆改革旧的教育制度,建立了一套新的高等教育模式,在当时既是培养少数民族爱国青年和革命千部的摇篮,也是宣传革命进步思想的阵地,为实现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推动民族解放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次,这些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民族教育的特点,特别是延安民族学院,它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层次分班教学,课程内容强调与各民族的实际生活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开设民族语文课,注重结合教学研究民族问题、在实践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等,这些灵活的办学形式,积极的改革措施,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新中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建立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它的创立也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史上一块光辉的里程碑。

综上所述,建国前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有如下显著的特点:第一,它的发展与全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同步。1862年京师同文馆成立,为我国最早的公立专科学校,1908年满蒙文高等学堂创办,亦成为我国最早的一所民族高等学校,前后差40多年。此后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有了初步发展,无论是学校数量还是地域范围、学科类别都有所扩大,而民族高等学校几乎停滞不前。抗战期间,内地高等学校受到很大冲击,不少学校纷纷停办和撤并,或迁移西北、西南地区,由于地处边远的民族地区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加之内地高等学校的迁入,民族地区的高等学校反而得以较大发展,新疆、云南、四川、贵州、广西等地相继建立了一批高等学校,但是,从整个时期看,民族高等教育始终未受到当时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且受地理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基础仍很薄弱,并落后于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第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起步晚、空白多,尚未形成自己的体系。但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却一直保持了少数民族教育的特色,如开展双语教学、使用地方民族教材、建立民族班和预科班、采取特殊的招生办法及给予民族学生生活照顾等等,这些形式、办法和措施虽不尽完善,但它对推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仍起到了一定作用,对解放后民族高等学校各项制度的建立亦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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