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务化管理体制下的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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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0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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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安院校组织文化涵盖于公安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和行为文化之中,是公安院校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公安院校作为培养训练人民警察的重要基地,按照人民警察的特性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对学员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院校将警务化管理融入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之中,在教学过程和学工管理中注重警务化管理机制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文化的育人功能,不断促进公安院校师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构建公安院校组织文化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公安院校;组织文化;警务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12-0121-03

公安院校组织文化作为公安院校所拥有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文化产品、道德准则等精神形态的文化氛围,是公安院校的灵魂,也是公安队伍成长的重要源泉、公安核心战斗力的源头。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是公安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提升形象的迫切需要。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明确,公安院校比照军队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对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具体目标、要求等则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公安院校作为培养训练人民警察的重要基地,按照人民警察的特性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对学员实行警务化管理。但习惯上,人们常常认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仅指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的警容风、内务制度、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管理,似乎它与教学及学校的其他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这种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院校组织文化整体教育功能的发挥。公安院校将警务化管理融入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之中,充分发挥文化的育人功能,不断促进公安院校师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构建公安院校文化的重要途径。

一、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

(一)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内涵

公安院校组织文化是公安院校在长期的教学管理活动中创造、积累、发展起来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和,它涵盖于公安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和行为文化之中,是公安院校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是推进未来公安队伍宗旨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公安院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和幸福观,熔铸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展示公安院校师生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按照公安院校组织文化的内容划分,主要由四大要素构成,即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和精神文化。加强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应围绕上述要素强力推进。

1.物质文化建设。即通过物化了的行为表现和展示出来的文化因素的建设。主要包括公安院校文化环境建设、文化设施建设、体能技能设施建设、校史馆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建

设等。

2.行为文化建设。即通过公安院校师生的行为、形象等表现和展示出来的文化因素的建设。主要包括行为礼仪培养、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合法权益维护和构建爱心为警工程等。

3.管理文化建设。即通过公安院校的各种组织及其活动规则、程序、纪律等所展示出来的文化因素的建设。主要包括执法规范化建设及选人用人机制、考评考核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

4.精神文化建设。即通过公安院校师生的共同意识、行为准则、理想追求等所展示出来的文化因素的建设。主要包括公安院校师生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审美情趣的培育等。公安院校精神文化建设,是公安文化建设的最深层次.培育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是公安院校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二、构建警务化管理为抓手的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

(一)“警务化管理”的含义与目标

一般意义上的警务化管理,是指公安机关对一切警察事务的管束和治理。与此相应,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应当包括公安院校的各个部门根据学生将来所从事的警察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参照有关的警察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对学生所进行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知识传授、习惯养成和技能培养的过程,也就是说,其内容,既应包括学管人员的管理,又应包括各科教师的教育及教务、后勤等教学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而其中对学生的静物画转变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学生管理工作和各科教学工作;其目标,既应有对学生道德品质、生活习惯的养成,也应有智能及体能等各方面的培养。

例如,对公安院校的预审专业,可根据社会需求、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教育和管理的规律以及《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按照目标系统的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原则,在“行为目标”(国家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和“中期目标”(学校的专业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将预审专业学生的警务化管理的“行为目标”确定为“三种品德”、“六项能力”、“一个身体”和“一套心理”预审人员应具有“追求新知,是非分明”的道德认识和“勇于负责,自觉奉献”的道德情感和“实事求是,严格执法”的道德行为。预审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具备对工作的思考能力、与同事的合作能力、对嫌疑人的控制能力、与他人的交往能力、对自我的驾驭能力及对知识的驾驭能力。要有健康的身体、坚强的毅力、灵活的身体反应能力,以担负繁重的工作任务、对付突发事件等。预审人员应由良好的心理反应机制,包括:深入的认知、适当的情感、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个性。“身心健康”与“德才兼备”是警务化管理的实质内容,它们不仅是各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也是学生管理工作和学校的其它各项工作的方向。

(二)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

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应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标体系,即组织文化建设的内容结构;二是要明确组织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即通过哪些渠道、采取何种方法实现其管理目标;三是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的组织体系,即实现组织文化建设目标管理的主体;四是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的评估监测体系,即目标设定、实施以及管理效果的综合检测系统。概括之,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就是这样一个有内容指标体系、实现途径、组织管理体系以及评估监测体系组成的完整的系统。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这一系统的功能来说,内容指标体系是核心,它是规定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形式和确定体系格局的基本依据。警务目标的运作实现过程,都是围绕其目标内容来进行,因此,内容体系是整个目标管理体系的轴心。组织文化建设目标管理体系架构中其他三个方面属于运作体系,其中,实现途径和组织管理体系是目标管理的主题结构,其功能是围绕目标内容体系,按照组织文化建设管理体制的性质和内在运行规律组织实施管理。

(三)构建警务化管理为抓手的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

构建警务化管理为抓手的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的基本实现途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六条渠道。三个方面是:一靠教育,包括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等;二靠训练,包括课堂训练、队列风纪训练、集体活动训练、实习训练、社会实践训练等等;三靠养成,主要是在贯彻一日生活制度中实现。六条渠道:一是学管部本渠道,包括学生处、警务科以及各级学员队。二是党组织工作渠道,包括各系部党总支、学员队党支部。三是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渠道。四是学员队长工作渠道。五是政工、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渠道。包括政治部、宣传、组织部(处)、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工作渠道。六是警体训练渠道,主要指警体训练部或警体教研部预计各种群众体育、警体训练组织工作渠道。

组织管理体系是指由学校各级学生管理部门和机构形成的、实施对学生警务管理工作的系统。它由领导指挥系统和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及其它日常行为管理等若干个子系统组成。一般是在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建立一个指挥决策中心和三条管理工作子系统,分层次进行管理。

一个指挥决策中心是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政治部、宣教、组织处、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一名副校长任主任(或组长),受党委委托全权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警务管理工作。

三条管理工作子系统分别是:学生思想教育管理系统。由政治部或学生处负责布置、检查和指导全校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有关工作,并通过系党总支及其学员队实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方面的管理。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系统。由学生处牵头会同教务处、总务处等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警体训练的教学部门,并通过系行政及各学员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学生群众组织管理系统。主要指共青团和学生会,这些组织在学生管理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他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开展活动,并通过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三、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实施路径

(一)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警务化管理

“警务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体到每一个公安院校的学生,这个过程表现为学生在学校的教学与管理活动的促使下,完成从一个普通的中学生和大学生向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转变。这种转变首先应从掌握各门课中的静物工作只是开始。因此,公安院校的各科教学活动都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警务化管理的目标体系为指标,将教学活动与学生管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单科教学与整体教育结合起来。

1.建立相对具体的目标体系。应将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进一步化解为分项指标,贯穿到各门课程的各章教学中去,每章内容都应由较明确的逻辑线索、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及“三基”要求,并通过讲授、自学、体温、讨论、书面作业等形式促成目标的实现。同时,应根据学生学习的过程(掌握知识—达到熟练—形成技能),规定目标实现的不同层及:

基本目标:克服与培养目标不相适应的心理及行为惰性,尝试用合乎“警务”工作要求的方法进行学习、思维、表达及交往。

提高目标:把握有关警务知识,纠正不良的思维及行为习惯,逐步形成理性思维、规范表达、良好交往等方面的习惯。

体验目标:养成较强的适应能力,掌握运用有关警务知识解决一般性问题的工作方法,并形成基本的工作技能。

2.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四级案例教学法”。为更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可在精选教学案例的基础上,实行“四级案例教学法”。即按照学生对理论“感知—理解—巩固—运用”的四级认识规律,将案例由浅入深、从零到整地穿插到四个层次中去:第一步,运用片断案例,届时个别观点;第二步,运用个别观点分析实际问题;第三步,运用完整案例说明系统理论;第四步,运用系统理论分析完整案例。借此,最大限度地强化案例的教学效果,便于学生理解和运用所学理论。

3.重视“以点带面”的活动课程。所谓“活动课程”,指在课程之外,由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的多种以“动手于动脑相结合”为特征的教育活动。它是学生消化和补充课堂知识、培养和锻炼独立思考与工作能力的重要方式。应本着“教师与学生统一、内与课外统一、学习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的原则,倡导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由学管老师与专业教师合作,在学习内容、方法上列出计划,对小组同学进行一定的课外辅导,借此带动全体同学积极参与,开展书面写作、口头发言、演讲、辩论、知识总结、课外阅读等活动,以深化课堂知识、提高基本能力、并逐步养成基础技能。同时,以使课外见习及实习活动与整个警务化管理的目标一致,还应为学生列出“实践活动课题”,作为学生在校实践活动的理论指导。

4.采用知识成绩与能力成绩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考核是引导和促进学生自我培养的重要手段。警务工作有着极强的实践性。为此,公安院校的各科考核方法也应采用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例如,知识考核可占80分,建立题库,将课堂讲授内容与教材内容及课外学习内容结合起来;能力考核可占20分,考察口头表达、书面表达、思维能力及由此反映出的学习态度状况、课堂及课外笔记情况、书面作业水平等。

(二)在学生工作管理中注重警务化管理

在学生工作中融警务化管理的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学生管理工作历来被视为警务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应围绕警务化管理的目标,努力使具体、复杂的学管工作系统化。既做好狭义上的警务管理工作,又促进教学和其它管理活动的开展。

1.强化思想工作,培养良好品德。应围绕警务化管理目标中的道德目标的内容,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进行既有系统又分阶段的教育。对一年级新生,可结合学校的“入学教育”内容,重点进行端正学习动机、遵守制度、纪律和提高政治觉悟教育。对二年级学生,可结合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以形式教育、价值观教育和素质教育为主;三年级是学习专业课、养成专业技能的关键时期,应强化学生的传统观、实践观、成才观教育。同时,还应注意“特征点”教育,在开学后、放假前、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等特殊时间安排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活动,将平时教育和特殊时间教育结合起来。

2.严格日常管理,提高专业能力。学管教师应将学管工作目标与专业课的能力目标统一起来,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学生养成“善思、巧做、能说、会写、好交、勤学”等多种技能。其一,可放手让学生完成一些力所能力的事情,并促其对学校的有关现象进行评议,从而培养其思维习惯;其二,可通过各种文体活动、学雷锋做好事等,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提高行为能力,逐步达到“巧做”;其三,可经常举办演讲会、文艺晚会、队务会、专题讨论会等,要求学生“能说”;其四,开展练字、举办征文比赛、组织《通讯写作》讲座、写读书笔记、向报刊投稿、参加省市及校团委征文比赛等形式,鼓励学生多做文章,提倡“会写”;其五,引导学生处理好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外单位之间的人际关系,提高其交往能力;其六,按照现代教育观“学会学习”的要求,大力提倡课外学习,不断总结学习经验,引导学生“会学”。

3.创设良好环境,陶冶学生身心。首先,各种方法并用,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采取理论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典型示范、对比鉴别、对话咨询等多种方法,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正确导向、榜样激励和矛盾化解的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形成较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其次,注意多方参与,促进良好校风的树立。学管人员应配合学校教学、研究、党团、学生会等各部门,积极主动地承担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生产劳动、政治活动等各项任务,尽力发挥学生管理部门对决策层的助手作用、对任课教师的配合作用、对学生的指导作用和对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同时,应加强与社会、家庭之间的联系,努力发挥社会文化的正向功能。如与有关地方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对毕业生的需求、做好毕业生表现情况的反馈工作;向学生家长发放联系卡、与有关单位建立警民共建关系等,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以锻炼学生的各方面能力。

总之,公安院校全面、科学、系统、有效地实行警务化管理,有助于进一步培育公安院校师生对警察核心价值取向的认同感,对警察职业的自豪感,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增强公安院校师生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把警务化管理的范围扩展到公安院校组织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才能充分发挥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效能,使公安院校师生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得到提升,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公安应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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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董利(1957-),男,黑龙江鸡西人,江西警察学院科研和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研究方向:公安教育;祝昌鸿(1973-),男,江西广丰人,江西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化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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