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他仁墓志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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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4 09: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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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唐右领军赠右骁卫大将军李他仁墓志》1989年出土于陕西西安市东郊,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孙铁山先生曾作过录文并考释,但墓志拓片至今未见公布,录文涉及问题仍不少,学界对该墓志亦未见新的考释。本稿利用近年发现的唐人墓志以及现存文献资料,并在孙氏录文及研究基础上,指出史料中“栅州”与“栅城”的关系和区别;认为李他仁并非所谓的靼革歇人,而是出身于世代为官的高句丽官僚家庭,他是在唐朝与新罗大兵压境的乾封年间投诚唐朝的;同时,对墓志记载、墓主最终官职、死亡时间以及对墓主后代记载存在问题,也做了深入论考。

关键词:唐朝墓志;李他仁墓志;栅州;栅城;高句丽遗民

中图分类号:K242;K87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0)01—0041—08

收稿日期:2009—08—16

基金项目: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地理国家重点学科资助项目(SNNUHG04016)

作者简介:拜根兴,男,陕西大荔人,文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9年初,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派遣工作人员跟随工程清理队,在西北国棉五厂(西安市东郊)基建工地清理了一座唐墓,出土“大唐右领军赠右骁卫大将军李他仁墓志”志石一方。1998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举办纪念考古所成立40周年学术研讨会,孙铁山先生撰写《唐李他仁墓志考释》一文,首次公布上述墓志录文,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论,为学术界提供新的史料。鉴于该墓志拓片至今仍未公布,墓志涉及问题众多等原因,本稿即在孙氏录文及研究基础上,结合新出土的唐人墓志及现存文献史料,对李他仁的出生地、族属、投诚唐朝时间,以及墓志本身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论考,以就教于诸师友方家。

一、李他仁出生地栅州

据李他仁墓志记载,“君讳他仁,本辽东栅州人也,后移贯雍州之万年县焉。”即其原为辽东栅州人。对此,孙氏论文有所涉及,在此不赘。现将已发现辽东地域部分高句丽、棘革葛、契丹族人墓志中涉及的籍贯,以及曾担当和栅州关联官职的唐人墓志,列表如下:

可以看出,现存墓志记载在唐高句丽、(革未)(革曷)人籍贯之时,多述及辽东,即辽东是这些人的主要籍贯所在。具体到墓主李他仁,墓志载其为辽东栅州人。依据现有文献、考古史料,除过近年来公布的阳玄基墓志载其总章元年曾担当东栅州都督府长史之外,似还未发现有辽东栅州的记载。

关于栅城,《三国史记》卷15记载高句丽太祖大王四十六年,“春三月,王东巡栅城,至栅城西厨山获白鹿。及至栅城,与群臣宴饮,赐栅城守吏物段有差,遂记功于岩乃还。冬十月,王至自栅城”。从上引史料可说明:其一,栅城存在的时间很久,高句丽曾在此设置地方机构据守。其二,从三月出发,到十月返回,虽然受当时交通及高句丽国王巡狩礼仪等具体情况限制,但也可说明栅城和当时的高句丽国都有相当远的距离。当然,此史料记载的准确与否,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栅城的具体方位如何?国内外学术界看法各异,其中有朝鲜钟城、庆兴或镜城、俄罗斯双城子,珲春砬子城、珲春温特赫部城、珲春八连城、延吉三城(城子山山城、兴安古城、河龙古城)、珲春萨其城多种看法。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王绵厚研究员、延边大学刘子敏教授,以及东北史著名专家李健才教授,经过与渤海国东京龙原府比对研究,并探讨论证已有文献资料及实地考察,认为栅城“应以今吉林省珲春市东北萨其城最为适中”,这种看法值得肯定。

关于“栅城”与“栅州”的关系,因为栅城位于高句丽北界,处于和(革未)(革曷)交接地带,其人口肯定不能和其他州相比拟,而栅城应当就在栅州辖内,而且可能也是主要人口聚居地和政治经济中心。同时,是否该地区某一时期称为“栅城”,而另一时期则称为“栅州”?如高性文的父亲高量,就曾官居高句丽三品、栅城都督、位头大兄兼大相;而墓主李他仁则在高句丽灭亡前夕(具体论述见下文)担当栅州都督。还有,依据现有史料记载,高句丽辽东一带往往是以“城”或“山城”为单元,即将“城”作为行政的主要机构,特别是在战争期间。所谓“州”的建制,很多时间内多为虚设,而实体均为一个个山城。是否当时也将设置的州,因主要“城”的地位突出,在平日的称呼中以“城”的名字相互替代?因为据现在掌握的史料,有称“磨米州”为“磨米城”,也有“盖牟城”称“盖州”,“辽东城”称“辽州”等,如此相同的例子还可以列举一些。如果这种推论不错的话,李他仁的籍贯“栅州”,应该就是上引史料中的“栅城”。至于到底如何解释“栅城”与“栅州”的关系,期待更多新的史料出现,使上述论证具备更高的信凭度。

当然,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这就是高句丽地域称“城”,唐朝按照自己的行政区划模式,将“城”的辖区统统改为“州”。如唐朝在征伐高句丽期间,曾下诏“以白岩城为岩州,……以盖牟城为盖州”。等。就是唐朝官方将收复土地改名的缘故,这种情况因此也体现于随后出现的墓志中。无论如何,李他仁墓志写作之时,栅城或栅州所在区域,其地理命名为栅州当是没有问题的。

二、李他仁族属辨析

李他仁是出自(革未)(革曷),还是东北其他民族?墓志中没有确切的文字提供解答。孙氏采用排除法,逐条论证,考证出李他仁应是出自(革未)(革曷),即为粟末(革未)(革曷)人。其理由如下:其一,墓主李他仁的主要活动是征讨高句丽、扶余,参与征讨的民族有奚、契丹、百济、新罗、(革未)(革曷),经论证排除了李他仁出自奚、契丹、百济、新罗的可能性。其二,墓志中有“朱蒙遗孽、青丘诞命”句,而“世上没有哪一个民族会辱骂自己的先祖”进而断定“墓主也不可能是高句丽人”。其三,引用《旧唐书·北狄传》列传149下所载“东至于海,西接突厥,南界高丽,北邻室韦。其国凡为数十部,各有酋帅,或附于高丽,或臣于突厥”指出因几次征伐高句丽战争均在突厥灭亡之后,因而不是臣服于突厥的(革未)(革曷)人。又因李他仁父亲曾担当高句丽官职,李他仁本人也曾为高句丽“栅州都督兼总兵马,管一十二州高丽,统三十七部(革未)(革曷)”,认定“这一范围正好是高句丽北部,棘辐的南部地区”,“墓主应为附于高句丽的(革未)(革曷)人,既与墓志所记吻合,也与唐初的民族政策相符”,最终断定“墓主应是粟末(革未)(革曷)人”。无疑,孙氏采取排除、归纳等方法,论证环环相扣,初看起来似无懈可击,但仔细考察上述论述,特别是支撑论点的核心说法,其中问题显而易见。

首先,孙氏运用排除法,归纳出李他仁非契丹、奚、新罗、百济人,这一点值得肯定。唐与高句丽的冲突乃至战争,当时许多民族百姓都曾涉足其间。墓主李他仁,因《旧唐书》、《新唐书》等文献史料中缺乏记载,《全唐文》、《唐文拾遗》、《唐文续拾》以及《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全唐文补遗》、《洛阳新获墓志》、《河洛碑刻拾零》等文集、墓志类书籍亦未发现和李他仁关联的史料,因而,单从墓志本身考察,李他仁出自奚、契丹,以及位于朝鲜半岛的新罗、百济等的可能性都不大,但笔者认为,上述排除法并没有确实的理

由,排除墓主出身高句丽的可能性。

其次,孙氏否定了李他仁是高句丽人的可能性。不过,从行文看,论文论据过于简单,论证不甚充分。文章只是以墓志中出现“朱蒙遗孽、青丘诞命”句,就以“世上没有哪一个民族会辱骂自己的先祖”,证明李他仁不可能是高句丽人。笔者以为此说法成立与否,以下三点至关重要:其一,墓志的撰写者为谁。从公布的墓志文看,墓志撰写者不明。依据唐朝的有关规定,死者李他仁获赠右骁卫大将军,依据志文的记载,并参照同时代投诚唐朝的高句丽等民族人士墓志,李他仁墓志当是唐朝官方认可,李他仁的儿子属意,熟悉李他仁生平事迹者所撰,反映了官方对死者入唐功勋的肯定和评价。退一步说,即使是李他仁的儿子本人或亲属撰写的墓志,论者的上述推论亦有商榷的必要,因为李他仁投诚唐朝出自志愿,入唐后并未受到所谓的压制和挫折;他的儿子入唐后担当唐朝中层武官,作为一般归化唐朝的高句丽人,或者入唐的高句丽贵族,墓志中引用唐朝官方的语言,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应该是对唐朝征讨行动的一种认同,也是对自己归附唐朝的再认定。其二,一个“盖棺论定”且已消失的王朝,一个对此王朝失去信心弃暗投明,融化在开放包容氛围下,为大唐帝国建功立业的“新人”,墓志文中引用官方诏诰中频频出现的语言,在当时应该不会引起墓主家人后代产生均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理不适。其三,虽然墓志中没有提及李他仁是否是赐姓,但从文献中记载高句丽主要姓氏中并无“李”氏,以及现存高句丽遗民墓志看,似乎李他仁并非出自高句丽王室,只是墓志中明确记载李他仁的先祖曾经担任高句丽“兄”、“大相”等官职,故而应该认定其家族在高句丽的贵族身份。这样,墓志中有上述对朱蒙及其后代的所谓“非礼”言语,应当不会有更多的想象空间。不仅如此,《泉献诚墓志铭》中提到他仍健在的叔叔,“属孱王在国,不弟阋墙,有男建、男产,同恶相济,建蓄捷蕾之祸,产包共叔之谋。襄公觌此乱阶,不俟终日;以为国之兴也,则君子在位;国之亡也,则贤人去之”。《扶余隆墓志》中谈及百济复兴军,“而马韩余烬,狼心不悛,鸱张辽海之滨,蚁结丸山之城”,这些在当时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似也可作为反证。

还有,从墓志记载看,李他仁“祖福邹,本朝大兄;父孟真,本朝大相。并以鲲壑,景灵卞韩,英伐国桢人干,叠祉连花,惟公二宛(容),龙媒诞灵”。按,大兄有中裹位头大兄与中裹大兄之分,前者是次于莫离支的 ①考察墓志行文语气,如“繁文缛礼,籍宠于登坛者,于李大将军斯见之矣。君讳他仁,本辽东栅州人也”,以及李他仁两个儿子分别名乙孙、遵武,担当右威卫平皋府果毅、右骁卫安信府果毅官职,似可排除墓志是李他仁后代撰写的可能性。李他仁生前的最高官阶为右领军将军,从三品,死后追赠右骁卫大将军,属于唐朝高级将领。虽则志文没有说明撰者为谁,但撰者应为熟知李他仁生平、死者家属属意、获得朝廷认可者。鉴于志文中对墓主死亡、埋葬时间干支记载错乱,一些具体问题笔误频现,以及志文有“本朝”(指高句丽)字样,志文作者似可推定为同样投诚唐朝,熟悉李他仁生平事迹,或许曾是李他仁手下的高句丽化汉人所为。墓志中出现“朱蒙遗孽、青丘诞命”句,也可理解为志文撰者的一种潜意识自保行为。高级官僚,后者排在高句丽十三等官爵中第八等,也是_般人翘首期待的官职。而据有的学者研究,只有高句丽王的宗族、五部贵族子弟,才能以“兄”为核心而升迁;高句丽王之宗族、五部之贵族子弟在官位升迁过程中,始终都是沿着兄官位群的官位,按一定次序:小兄→大兄→位头大兄升迁的。就是说,李他仁的爷爷、父亲担当高句丽兄、大相官职,而如果他作为(革未)(革曷)族人的话,升迁如此高级别官职的可能性就要打折扣了。

最后,因李他仁曾担当高句丽“栅州都督兼总兵马,管一十二州高丽,统三十七部(革未)(革曷)”,加之“这一范围正好是高句丽北部,(革未)(革曷)的南部地区”,依此就简单认定李他仁出身(革未)(革曷)族也有待深究。凡此种种,李他仁并非出自(革未)(革曷),各种迹象可以确定其出自高句丽人的可能性更大。期待有更多的新资料出现,推动对李他仁族属问题研究走向深入。

三、李他仁归唐时间

李他仁何时归唐,墓志中未言具体时间。孙氏探讨了唐与高句丽战事的具体情况,即将唐朝与高句丽战事归纳为四次,并肯定李他仁是第一次唐朝与高句丽战事过程中归降唐朝。无疑,此可作为“一家之言”。事实上,高句丽灭亡之前,唐朝与高句丽战事应该有8次,具体统计如下:

依据墓主墓志记载,“大总管英公,三秦推毂,万里授柯,奉皇帝之新书,遵庙堂之上略。公辩亡有预,见梁水之一星,处须知归,识魏军之百日,遂率所部,效款辕门。微子入周,后机增醌(同贶),陈平弃楚,先觉未口。英公遂遗公统其所属,鼓行同进,公勇冠三军,夙驰人誉。”即李他仁是向唐将李勣投降的,而李勣参与的作战应该是第一、第二、第八次。不妨也使用排除法,看李他仁到底是何时归附唐朝的。首先,唐太宗亲征高句丽,即第一次唐朝与高句丽战事间投唐的可能性不大。其一,如果李他仁投诚唐朝在这一次,其必然和高句丽耨萨高延寿、高惠真等投降唐朝有关,但这次军事行动,是唐太宗本人运筹帷幄的结果,此功劳不可能记在李勣的功劳簿上,即便如此,李劫本人也是不敢担承的。同时,墓志对此并没有明确记载。其二,高延寿、高惠贞等率领余众投降,唐太宗授其鸿胪卿、司农卿职务,并授予其属下酋长3 500名唐朝军职,迁向内地。假若李他仁也在其中,就不可能有墓志所提到担当“栅州都督兼总兵马,管一十二州高丽,统三十七部(革未)(革曷)”的可能性。因为墓志中的“本朝”,似乎不应是唐朝,高延寿、高惠真两人在高句丽担当的“耨萨”官职,其实也和领兵的“都督”类似,只不过一个是高句丽官职,一个是唐朝的官职而已。其三,唐朝从辽东地区撤兵后的第二年,即贞观二十年(646)三月,就发布“罢辽州都督府及岩州”诏令,《资治通鉴》注中明确记载此为“伐高丽(即高句丽)所得二州”。就是说,唐军撤离之后,高句丽势力重新占领辽州、岩州等地,唐朝此前设置的行政区域形同虚设,故而才有撤销两州建制措施的出现。当然,随后的两次出兵征讨也是与此有关。而辽东地域的纵深地带,唐军征伐远没有到达的地方,此时当仍为高句丽实际控制。其次,李他仁也不可能是贞观二十二年征伐战中投降唐军。理由如下:唐朝此次征伐亦为水陆两军同时进军。其中左武卫大将军牛进达为清丘道行军大总管,右武侯将军李海岸担当副职,率军万余人,乘楼船从莱州出发;太子詹事李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右武卫将军孙贰朗为副大总管,率军3 000人,“因营州都督府兵自新城道入。两军皆选习水善战者配之”。可以看出,李勣所率唐军只有3 000人,而且注重水战,这是其一。北路唐军渡过辽水后,所过高句丽南苏、木底等城,高句丽人坚守不出,李勤等焚其城郭而还。就是说,唐军与高句丽人没有正面接触。三千军兵的规模,和高句丽人根本没有照面,如此形势下大股高句丽兵将投诚缺乏事实根据,此为其二。再次,墓志明确记载李他仁在“得来几谏,频攀镂槛,耿夔偏讨,屡刻丰碑”之后,任职“本朝”的

“栅州都督兼总兵马,管一十二州高丽,统在三十七部(革未)(革曷)”。如果“本朝”指唐朝,则说明此时唐已对高句丽北部与(革未)(革曷)交界处实施了管辖,但事实上在公元645年一年的短暂时间内,唐朝除在对辽州、盖州、岩州实施短期管辖之后就匆匆撤离,对于辽东的纵深地带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更遑论设立栅州都督,管理高句丽、(革未)(革曷)交界地带了。那么,公元645年以后到高句丽灭亡的668年间,唐朝是否在此建立了稳固的统治,因缺乏史料记载,难以论证。结合公元645年后辽东地域唐与高句丽你来我往的胶着关系,位于高句丽与(革未)(革曷)交接地带的栅州(或栅城),似应为高句丽实际控制,也就是说,墓志中出现的“本朝”应是高句丽,李他仁担当的栅州都督,亦应是高句丽官职,而非唐朝所任命。

既然已经排除了李他仁在唐朝与高句丽第一、第二次战事过程中投诚的可能性,那么,结合墓志探讨第八次唐朝与高句丽战事关联问题当至关重要。乾封元年(666)十二月,唐高宗任命李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郝处俊为副大总管,讨伐高句丽,“庞同善、契苾何力并为辽东道行军副大总管兼安抚大使如故,其水陆诸军总管并运粮使窦义积、独孤卿云、郭待封等,并受勣处分。河北诸州租赋悉诣辽东给军用”。就是说,乾封元年末,李勋再次受命前往高句丽前线。依据《资治通鉴》等史书的记载,李勣直接指挥的战役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新城战役斩首五万级,攻陷高句丽南苏、木底、苍岩三城;其二,参与进攻扶余城,杀获万余人,“扶余州中四十余城皆望风请服”;其三,渡过鸭绿江后又攻陷辱夷城,“诸城遁逃及降者相继”。可以看出,由于唐朝与高句丽间持续近20年战事,高句丽国内灾异频现民不聊生,以至于最高统帅部出现内讧,导致人心涣散,投诚唐朝者比比皆是。且不说泉男生父子率先退保国内城投诚唐朝,随后有高性文、高慈父子,高足酉等人归附,而上述平壤以北高句丽城池的纷纷投唐,正是这种潮流的集中反映。李他仁应是和上述高性文、高足酉等人一样,“辩亡有预,见梁水之一星,处须知归,识魏军之百日”,向李勋统帅的唐军投诚,即墓志所云“遂率所部,效款辕门。微子入周,后机增砚(同贶),陈平弃楚,先觉未口”。就是说,在李勋统帅唐军节节胜利的形势下,据守高句丽与(革未)(革曷)交界地带,担当栅州都督的李他仁感到大势所趋前途渺茫,进而投诚唐军,此不仅解除了唐军前进的后顾之忧,而且增强了实力,为取得最后胜利创造了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英公遂遗(遣)公统其所属,鼓行同进,公勇冠三军,夙驰人誉。言成一诺,早绢(日亡)谣。遂使金阵五承,遂解迎刀之节;石城九拒,俄开却敌之扉。无寇于前,即屠平壤。炎灵四郡,即入堤封。裒成九夷,复归正朔”。上引墓志资料,可说明如下问题:其一,李他仁投诚唐朝,获得唐军统帅李劫的信任,李劫命其率领投诚的军兵,配合唐军行动。其二,李他仁没有辜负李勣的信任,在攻伐平壤战中身先士卒,为唐军取得最后胜利建有功勋。其三,墓志中提到的“石城”,应是与前面的“金阵”字节对仗,当和实际中的“石城”没有关系,只是表明唐军进军过程中遇到的抵抗及李他仁的作用而已。其四,李他仁随李勣参与唐朝与新罗联军包围平壤城之战,促成高句丽的最后灭亡。凡此种种,都可说明李他仁是在此一时期投诚唐军的。

当然,由于文献史料中并没有记载李他仁其人事迹,笔者只是依据墓志文及现存史料作周密的考论,推定李他仁投诚唐军统帅李勣不可能是在贞观十九年、贞观二十一年,而李勣参与的最大规模地对高句丽征伐行动,就只有乾封元年到总章元年(666-668)这一次了;事实上只有在唐罗联军大兵压境,高句丽内部动荡不安,一些人感到前途无望、岌岌可危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众叛亲离乃至临阵倒戈状况的发生。

四、李他仁墓志涉及的其他问题

1 参与征伐高句丽遗民叛乱

志文中有“从英公入朝,特蒙劳勉,蒙授右戎卫将军”句,既可证明李他仁是在乾封元年(666)末至总章元年(668)九月间投诚李勣统帅的唐军,又可说明正是在高句丽灭亡之后,作为投诚唐军,在战场上为唐朝出生入死的功臣,李他仁才随李勣到达唐都,并受到唐廷的嘉奖,授予从三品的右戎卫将军,“移贯雍州之万年县焉”,并负责唐京城的守卫任务。

此后,鉴于“即而姜维构祸,复扰成都,穟(穗)穴挺妖,俄翻秽境”,李他仁“又奉诏进讨扶馀,重翦渠魁。更承冠带,凯还饮至,帝有嘉焉,迁授同正员右领军将军”。对此,孙氏引用《新唐书》卷220《东夷传》:“总章二年,徙高丽民三万于江淮、山南。大长钳牟岑率众反,立藏外孙安舜为王。”唐廷诏令高侃东州道、李谨行燕山道,并为行军总管前往讨伐。认为李他仁参与征伐的“扶余”,就是“高句丽与粟末(革未)(革曷)残部”(即高旬丽遗民的叛唐行动),其论证合理,在此不赘。只是唐廷为什么要派李他仁随同前往,此应和他投诚唐朝前担任高句丽地方军事首脑的经历有关。《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三国史记》诸史书,没有记载李他仁领军参与征伐高句丽遗民反叛事宜,墓志可补其记载之缺。返回唐境的李他仁,获得唐高宗的嘉奖,被授予同正员右领军将军。

2 李他仁的身后事

首先,墓志记载李他仁死亡、埋葬时间问题。志文载云:“上元二年岁次丁巳二十三日,遇疾薨于长安之私邸,春秋六十有七。”查阅陈垣《二十史朔闰表》,王双怀《中华日历通典》等书,获知上元二年(675)为乙亥年,并非志文中所载“岁次丁巳”,而“二十三日”也不知道是哪一个月的二十三日。是志文作者两年之后撰写志文时疏忽,还是有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矛盾?不得而知!志文记载李他仁死后,“醉容尊眄,恨起于闻鼙;交情贵游,哀缠于听笛。即以二年岁次丁丑二月癸巳朔十六日己酉,葬於长安城东之白鹿原,礼也!”这里的“二年”,依据志文末的题记时间,看来应该是仪凤二年(677),即李他仁死后的第二年。查阅孙铁山所录志文,获知清理李他仁墓时只发现有这方墓志,其他文物均不知所之,因而不能判断李他仁为什么死后两年才下葬,也不知道如下葬时间“岁次丁丑二月癸巳朔十六日已酉”中,“十六日”明明是“乙卯”,志文却记为“己酉”的具体原因,事实上“己酉”应为十七日,并非十六日。

其次,志文“二男,果毅并是游击将军”句值得探讨。按:志文记载“嗣子右威卫平皋府果毅乙孙,右骁卫安信府果毅遵武等”,查阅张沛《唐折冲府汇考》,未见涉及平皋府,刘思怡论文引《元和郡县志》卷16怀州武德县条记载,确定平皋府位于河东道怀州,安信府设置于河东道晋州。说明李他仁两个儿子担当六品武官,均在河东道一带任职。另外,游击将军为从五品武散官,是否李他仁死后不久墓志就已刻好,而此期间其两个儿子的职务均有升迁?仪凤二年埋葬时临时在墓志文末加写了这一句?因为没有看到志石或志石拓片照片,在此只是推证而已!

再次,李他仁被迫赠右骁卫大将军问题。据墓志记载,李他仁随李勣入朝后被授予右戎卫将军,进讨扶余立功,又得到唐高宗嘉奖,迁授同正员右领军将军。事实上,如上文所论,右戎卫将军和右领军将军是不同

时期相同官职的不同名称,墓志中既然有“迁授”字样,但却没有升迁的实质内容,如何解释?不得而知。同时,志文首题“大唐右领军赠右骁卫大将军李他仁墓志铭并序”,似乎李他仁死后唐廷曾经赠其“右骁卫大将军”,但在志文正文中却没有点滴言及。联想到接受李他仁投诚的英国公李勣已于总章二年(669)去世,朝廷中枢由于人员变动,对长期战争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出现主战与主和间的争执。此一时期唐朝与朝鲜半岛关系错综复杂,而李他仁投唐后奔波于唐朝与高句丽故地之间,史书记载唐朝派遣李谨行、高侃征伐高句丽遗民叛乱并不顺利,是否李他仁也参与了军事行动的策划,因史料阙如难以作论。再者,上元二年(675)正是唐罗战争最关键时刻,是对已经故去的李他仁评价乃至嘉奖追赠,唐廷还有不同看法,抑或李他仁的死因另有玄机不便明示,并非志文所记“遇疾薨于长安之私邸”?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要将他的尸骨存放两年余后才埋葬的事实。不管如何解释,李他仁墓志首行出现“赠右骁卫大将军”字样,这在当时是多么荣耀的事情,而墓志正文中却没有丝毫提及,这确实有点怪异。是否墓志首行是后来加上的?此应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其四,关于李他仁的姓氏问题。依据到目前为止掌握的史料,高句丽王室姓高,类似汉姓者的贵族中只有泉氏,似还未见有姓李者。或许由于李他仁的投诚,不仅使得唐朝稳定辽东纵深区域局势得心应手,大大减轻了唐军北方战线的压力,而且其人在征讨高句丽都城过程中功勋卓著,唐朝为了表彰李他仁的所作所为,高宗皇帝赐其李氏国姓?也有可能李他仁攀附英国公李勣,其姓氏随李劫的赐姓。而后者的可能性很大,如此也可明了墓志中为什么没有言及赐姓的缘由。如果此推证成立的话,李他仁应该是当时周边少数民族将领投诚唐朝,并接受唐朝姓氏的另一类型。当然,也有可能李他仁本来就姓李,果真如此,高句丽贵族除过有泉氏之外,还应加上李氏,只是从现有史料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3 李他仁墓志文的断句标点

如上所述,李他仁墓志除过清理者孙铁山的录文之外,韩国的尹龙九氏、高句丽研究财团等也是依据孙氏的断句标点,并未做任何订正修改。事实上,孙氏的断句标点存在不少瑕疵,在此试订正几处,以示引玉!对志文全文校正,以待来日。

其一,原录文“公孙之社,童幼群嬉,已缀陶谦之帛。郊原博览,俄兮,邓艾之营,器宇卓绝,棵置宏远,駈策艺能,千橹道德泊乎!岁在强学,年登弱冠,青襟抱椠,搜览阅其菁花,朱襮(勃)垂缨,总务资其干蛊于时。朱蒙遗孽,青丘诞命,既乖梏矢之尽,复阻桂娄之兵,得来几谏,频攀镂槛,耿夔偏讨,屡刻丰碑”。显然,录文中“郊原博览,俄兮,邓艾之营……”应改为“郊原博览,俄兮邓艾之营”;“千橹道德泊乎!岁在强学……”应改为“千橹道德,泊乎岁在强学……”;“朱裸(勃)垂缨,总务资其干蛊于时。朱蒙遗孽……”应改为“朱襮(勃)垂缨,总务资其干蛊。于时朱蒙遗孽……”

其二,原录文“大总管英公,三秦推毂,万里授柯,奉皇帝之新书,遵庙堂之上略。公辩亡有预见,梁水之一,星处须知归,识魏军之百日,遂率所部,效款辕门。”上述录文“公辩亡有预见,梁水之一,星处须知归,识魏军之百日,……”似应改为“公辩亡有预,见梁水之一星,处须知归,识魏军之百日,……”

其三,原录文“英公遂遗公统其所属,鼓行同进,公勇冠三军,夙驰人誉。言成一诺,早绢田亡谣,遂使金阵五承,遂解迎刀之节,石城九拒俄开,却敌之扉无寇于前,即屠平壤炎灵四郡,即入堤封衷成九夷。复归正朔,从英公入朝,特蒙劳勉,蒙授右戎卫将军。”上述录文似应断为“英公遂遗(遣)公统其所属,鼓行同进。公勇冠三军,夙驰人誉。言成一诺,早绢田亡谣,遂使金阵五承,遂解迎刀之节,石城九拒,俄开却敌之扉。无寇于前,即屠平壤。炎灵四郡,即入堤封。裒成九夷,复归正朔。从英公人朝,特蒙劳勉,蒙授右戎卫将军。”

其四,原录文“即以二年岁次丁丑二月、癸已朔十六日已酉,葬於长安城东之白鹿原,礼也!惟公风鉴散朗,机神警发,无迕物以损德,不违时以害名,显危逊於乱邦,即逃其累著功名於圣日,复处斯荣,非夫知机其神乎,亦可能预於此也。岂谓光华尚远,沉沦出战之星霜露未凝,飘落辞勋。之树,嗣子,右威卫平皋府果毅,乙孫,右骁卫安信府果毅,遵武等。饮血销肌,茹茶吹棘,寄搦管之幽思,傅倚杵之高名,载利丰石,式旌穷壤。”首先,录文“即以二年岁次丁丑二月、癸已朔十六日已酉”句,“二月”后不易断开。其次,录文“即逃其累著功名於圣日”,应改为“即逃其累,著功名於圣日”。第三,录文“岂谓光华尚远,沉沦出战之星霜露未凝,飘落辞勋。之树,嗣子,右威卫平皋府果毅,乙孫,右骁卫安信府果毅,遵武等”,应改为“岂谓光华尚远,沉沦出战之星,霜露未凝,飘落辞勋之树。嗣子,右威卫平皋府果毅乙孫,右骁卫安信府果毅遵武等。”

《唐李他仁墓志》出土已经20年,录文刊出也已过去10年,而墓志拓片至今未见公布。录文作者根据自己的考察得出相应的结论,为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提供了史料依据,正是有了录文作者对墓志的考证,启发其他学者关注,有利于对墓志涉及问题做多样深入地研究。相信随着西安、洛阳地区新的墓志等石刻史料的不断面世,与李他仁关联问题的探讨会更加深入,推动七世纪中叶唐朝东北民族史,唐朝与朝鲜半岛关联问题的研究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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